- 手机:
- 13728687007
- 电话:
- 13728687007
- 邮箱:
- admin@youweb.com
- 地址:
- 广东省中山市
婚姻生活并非不受法律约束的独立空间,法律虽然不干预私人感情,但法律仍需处理家庭内部事务
九月份十九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社会高度关注的翟某某涉嫌敲诈勒索案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其犯敲诈勒索罪名,决定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科处罚金十万元人民币,另外判令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七万多元人民币。
↑翟欣欣、苏享茂
这一裁决不仅为同类案件审理提供了关键借鉴,也对社会上“清官难断家务事”的旧观念提出了挑战:家庭关系并非法律无法约束的特区,司法机关虽不干涉私人情感,却必须处理家庭纠纷。一旦当事人的情感活动触犯法律底线中山可靠私家调查公司,演变为刑事犯罪,司法机关不仅有权,更有责任果断采取行动。第一审判决明确界定了婚姻互动中正当行为与犯罪行为的法律分界,表明了司法机关对于借助婚姻进行敲诈行为的坚决反对立场。
这起案件拖延了八年,一方面体现了司法审理的严谨,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法律适用上要获得普遍认同非常困难。
婚姻伪装下的索财,算作家庭内部纷争中山正规调查公司,还是触犯法律底线?或许两者都有可能,这种讨论持续了整整八个年头。初级法庭的判决书,对案件中的几个核心法律点,特别是说到翟欣欣的举动是否达到勒索钱财的法律标准,给出了清晰的说明。法庭经过审理,觉得翟欣欣在离婚时没有提出补偿或赔偿的民事权利依据婚外情婚姻,却为了获取财物而实施了勒索的行为。换言之,翟欣欣利用举报苏享茂及其公司来威胁,要求苏享茂交出个人全部的大笔钱财,这完全符合敲诈勒索的违法特征。
这种看法完全驳斥了所谓“夫妻间的财产要求属于内部事务”且不构成刑事责任的论调。即便当事人之间存在婚姻,任何一方也不得借助恐吓、强迫等手段非法获取对方财物。司法部门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在而减轻对违法行为的界定程度和惩处力度。
此案运用了“民事刑事同步处理”的方案。刑事层面,翟欣欣需承担法律责任,被判处监禁并缴纳经济处罚;民事层面,需对苏享茂离世所致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这种全方位的问责机制,最充分地体现了审判的公平性,也对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起到了显著的警示作用。
法律上明确婚外情婚姻,婚姻关系不能成为犯罪行为的借口。此案涉及现金660万元,房产价值319万元,属于刑法中“数额特别巨大”的类型。犯罪行为还造成苏享茂死亡的重大影响婚外情婚姻,社会危害非常严重。这些情况都在判决时得到了重视。
这起案件既是某个刑事案件,也是反映社会问题的镜子。例如婚恋网站缺乏严格的审核制度,使得骗子的行为有了机会。应该强化信息审查制度,执行实名登记和背景调查,以防止恶意欺骗,维护用户利益,这是婚恋平台公司必须承担的义务。此外,是否可以将严重的欺诈行为加入婚恋信用记录,以提升婚恋市场的诚信度,也值得有关部门考虑。
该案经过一审审理,为今后处理同类案件提供了关键借鉴。它清晰界定了婚姻内部实施勒索行为的法律定性、所需证据材料及处罚依据,有助于规范司法实践,提升审判效能,并增强民众对法治的信心。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顾左右(法律学者)
编辑 汪垠涛
红星评论投稿邮箱:




